您现在的位置:成都市第二十八中学 >> 文章中心>> 内容正文

教育部:教师学生安全同样重要 正当惩戒不属体罚

点击数: 【字体: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
 

10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现场,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发言

即将过去的10月,对于教师职业而言夹杂着一丝悲凉,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“弑师案”引发社会对于这一职业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。针对备受关注的教师受害案件,昨天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,政府、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,切实保护教师安全。另外,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,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。

据了解,10月4日,山西朔州二中一名23岁的年轻教师倒在16岁学生的刀下;10月21日,浙江丽水市缙云县盘溪中学,一名31岁的女教师去做家访时被学生掐死

 

“教师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同样重要,都是重于泰山。”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表示,教师安全需要政府、社会和教育工作者积极采取措施,予以切实保护。同时,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
 

王定华表示,教师正当使用的、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,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、甚至迁就的做法。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,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。据介绍,教育部门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,帮助教师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。

>>>怎样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?谈谈您的看法

教育部官员:教师不对学生安全承担无限责任

该负责人解释说,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,对于未成年人群体,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。但该负责人解释说,“保护学生安全”也并非意味着教师承担无限责任,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实际情况,依法做出具体界定...[查看全文]

教育部修订师德规范 "保护学生安全"正式采用

经过两个月的意见征集,教育部发布了修订完成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之前广受争议的“保护学生安全”被正式采纳。有人认为该规范侵害了教师的生存权,有人觉得教师的权利义务不对等,也有人觉得在师德水平急剧下降的时候,该师德规范的出台有助于师德水平的提高...[

作者:luoyh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8年10月28日
上一篇:没有了 下一篇:没有了
用户信息中心
栏目导航
找不到相关分类
本月排行TOP20
  • 没有相关内容!
最新推荐
动易2007 .NET版即将上市